一九零七年,同仁堂乐氏第十二代子孙乐达聪在济南魏家庄创建宏济堂,与北京“同仁堂”、杭州“胡庆余堂”并誉为中国“三大名药店”。
一九四八年 乐氏第十三代传人乐松生接任同仁堂经理。
一九五四年 同仁堂率先实行了公私合营。
一九五七年 同仁堂中药提炼厂正式成立,开创中药西制的先河。
一九七九年 同仁堂厂、店牌号得以恢复。
一九八五年二月 北京市政府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同仁堂成立315周年庆祝大会。党中央、国务院对北京同仁堂非常关心,对这次纪念活动十分重视,李先念、彭真、乌兰夫、王震、薄一波、郑天翔、方毅等国家领导人为同仁堂题词达30余幅。
一九八九年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同仁堂”为驰名商标,受到国家特别保护,“同仁堂”商标还是中国第一个申请马德里国际注册的商标,大陆第一个在台湾申请注册的商标。
一九九一年 同仁堂制药厂晋升为国家一级企业。
一九九二年七月 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公司组建成立,8月19日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集团成立大会,江泽民***为同仁堂题词,“发扬同仁堂质量第一的优良传统,为人民保健事业服务”。
一九九七年 国务院确定120家大型企业集团为现代化企业制度试点单位同仁堂作为国内一家中医药企业名列其中。
一九九七年六月 由集团公司六家绩优企业组建成立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年七月,同仁堂股票在上证所上市,这标志着同仁堂在现代化企业制度的进程中迈出重要步伐。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 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八条主要生产线通过澳大利亚GMP认证,为同仁堂产品进一步走向世界奠定了基础。
一九九九年二月 同仁堂发展委员会成立。委员会的宗旨是:立足全国、面向世界、着眼未来,提高同仁堂产品的科技含量,为同仁堂在21世纪的腾飞提供拥有知识产权的“重磅产品”。
二零零零年 三月同仁堂大厦落成
二零零零年 五月 成立了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同年10月在香港创业板上市,实现了国内首家A股分拆成功上市。
五月 成立了同仁堂麦尔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开始了向生物工程领域的初步探索。
十月 在香港成立了同仁堂和记(香港)药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同仁堂产品进入国际主流市场迈出了关键一步。
二零一零年 六月 与崇文区卫生局合作,组建北京同仁堂崇文中医医院,并于6月18日正式揭牌,标志着同仁堂在实现中医中药有机结合方面,正在进行有益探索。
二零一零年 七月 由北京市政府授权的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揭牌。这标志着同仁堂实现了规范化的公司制的转变,也是体制上的一次重大变革。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一日,北京同仁堂声明:从未发布足道降糖方等虚假广告
同仁堂作为中国第一个驰名商标,品牌优势得天独厚。参加了马德里协约国和巴黎公约国的注册,受到国际组织的保护。在世界50多个国家和地区办理了注册登记手续,是第一个在台湾注册的大陆商标。